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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蓝湾路与朝阳路交汇路口到方正园这段严管路段仍然有大量车辆违停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7-01 17:14扫一扫,手机看帖
       从朝阳路路口到阳山大道这整个蓝湾路都是严管路段。
      虽然交警有过查处, 但是蓝湾路与朝阳路交汇路口到方正园这段严管路段仍然有大量车辆违停。
       请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好严管路段。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交警支队 07-01 17:14:2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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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7-05 16:47
帖内置顶  –    –  2024-07-05 17:17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反映的交通堵塞问题,一直以来辖区大队都有安排警力在该路段进行违停整治,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定时定点对违停车辆进行劝导,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以来共对该路段违停车辆抄牌30余台次,劝离教育驾驶人100余人次。
2楼#
发布于:2024-07-02 11:12
边上,之前滴框框,是楼主让铲了么
3楼#
发布于:2024-07-02 13:52
破帽遮颜:边上,之前滴框框,是楼主让铲了么回到原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上述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里规定的“交通设施”,是指道路主管部门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等目的而设置的各种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路灯、警示灯、警示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中间的隔离设施、道路两侧的防护设施等。
心路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4楼#
发布于:2024-07-03 11:07
貌似之前是划有停车位的,被铲掉了?
5楼#
发布于:2024-07-05 16:47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反映的交通堵塞问题,一直以来辖区大队都有安排警力在该路段进行违停整治,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定时定点对违停车辆进行劝导,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以来共对该路段违停车辆抄牌30余台次,劝离教育驾驶人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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